市生态环境局聚焦纾解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、堵点、难点问题,推动柔性监管、高效审批、靶向服务,着力提升环保领域服务质效。
一是关注企业诉求,实施柔性监管。坚持包容审慎原则,不断推动解决传统生态环境执法中社会监督不够、信用修复难等问题,避免简单的“以罚代管”,减少对守法企业不必要干扰。推行“小错免罚”制度,实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,将依法依规可不予行政处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化、标准化,为小微企业、初创企业提供纠错机会。推广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,鼓励违法者向社会公众道歉并作出环保守法承诺。2021年以来,对19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环境违法案件免予处罚。推动9家违法企业在珠海主流媒体公开道歉承诺,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完成整改,共计减免116.5万元。指导帮助6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,帮助企业查询环境行政处罚记录并出具复函500余次,有效支持相关企业和经营者公开发行股票、融资贷款、评优评先、申报补贴等工作。
二是围绕项目建设,打造落地“快车道”。试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修改承诺制,收到承诺书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评审通过指导意见,推动常规需耗时3个月的土壤污染调查缩短至40天内完成。“点对点”指导各区抓早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在金湾区试点开展区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“先行示范”,完成后符合成果适用条件的建设用地无需再单独进行调查评估。主动到各区服务和宣贯,逐一梳理各项目情况,联系指导项目牵头单位或建设单位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。今年2月开展的第一批90个重点建设项目帮扶行动中,推动可直接进入开发利用地块67个,需重点关注地块15个,因用地红线暂未确定而尚无法明确的地块8个。目前正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第二批“点对点”帮扶行动,涉及重点建设项目460余个。
三是主动靠前服务,提升环评效能。成立重点项目环评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小组,建立重点项目服务台账,做好环评审批指导服务等工作,为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环保专业意见和预评估服务。实施“上门”“现场”“主动”三服务制度,对每个重点项目至少提供1次上门服务,在项目选址确定后开展实地勘察等现场服务,通过电话咨询、对接会等多种方式提供主动服务。最大限度优化项目审批流程,主动提醒并按程序办理“告知承诺制”,实现环评审批缩短20个工作日以上。截至目前,全市计划新开工112个重点项目中,已指导完成环评相关工作的项目(含豁免、备案类)74个,完成率66%。